法律依據:《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
第壹條為了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權益,創造良好的公共環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控制吸煙工作。
吸煙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三條北京市控制吸煙堅持政府與社會相結合、治理與自律相結合的原則,實行政府管理、單位負責、個人守法、社會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控制吸煙工作的領導,將控制吸煙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控制吸煙工作的財政投入,推進控制吸煙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