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對責任的規定:法律責任使行為人在實施行為之前能夠預知自己行為的責任,從而對行為人履行法定義務起到監督和警戒的作用,保證社會關系的正常穩定。
2.責任的國家強制性:法律責任具有普遍約束力,是維護社會正常秩序的有力手段。每個人都必須遵守,任何違法者都無法逃避或拒絕承擔。
3.責任專屬問責:法律責任的問責由國家司法機關或國家授權的行政機關實施,即法律責任專屬問責,任何個人或其他組織無權行使這壹職權。
4.歸責的特定性:歸責的特定性是指當事人必須處於教育法律關系中,才能承擔教育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