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層:憲法
第二層次:法律(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通稱法律)
第三層次: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稱為某某法規等。)
第四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
第五級: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規(由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此外,還有國務院各部委制定的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規。。
地方政府機構也可以出臺壹些規範性文件,只要不與上級文件沖突,也可以作為法律依據。。
也就是說,這個文件無論是省廳制定的,還是市局制定的,都達不到法律層面,屬於政策性文件,但是可以在其管轄範圍內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