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傳票上說的做,不要簽任何東西。
公司的註冊與妳無關,妳也沒有責任。
千萬不要在委托書上簽字。妳簽了就是法人,妳要負責歸還財產。而且妳和他約定的所有責任由他承擔的條款只能對內有效,對外無效,明白嗎?也就是說,妳不能用這個條款對抗第三人。如果有人起訴妳,要求妳還錢,妳還是要還的,但是妳只能按照上面的條款向他追償,但是能不能追償就是另壹回事了。
給妳兩個選擇。1.簽吧,妳的責任是償還壹系列公司債務,妳的親屬免除合同詐騙等刑事責任。
2.不要簽字。妳的責任幾乎沒有,但妳的親屬需要承擔所有的經濟和刑事責任。
自己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