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請求支付贍養費的人向誰申請援助?

請求支付贍養費的人向誰申請援助?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第壹款第四項、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公民因經濟困難需要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申請人的情況符合案件受理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的,可以向供養人所在地(案件受理地)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由此可見,經濟困難的公民在追討贍養費的案件中,是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
  • 上一篇:青島老和律師事務所怎麽樣?
  • 下一篇:新公司發出的要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例如,我收到了壹家新公司的電子報價,想上報,但新公司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