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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對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其他人民法院可以等待查封、扣押、凍結。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先行登記的查封、扣押、凍結自動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等待登記的登記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通知有關登記機關協助等待登記,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允許其他人民法院查閱有關文件和記錄。
事實上,最後壹次扣押並沒有生效,只有在第壹次扣押解除後,最後壹次扣押才自動生效。
如何處理是顯而易見的。選位置肯定比選後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