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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律師,我的房屋租賃合同上說是商業用房,現在想轉讓給別人做餐飲,房東拒絕。有意義嗎?

1.商業用途自然包括餐飲。至於餐飲需要的衛生、環保、消防等部門的審批,那是以後的事了。

2.房東說的有沒有道理,要看妳和房東的租賃合同有沒有規定妳可以轉租。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不轉租需征得房東同意,或者轉租後壹段時間房東未提出異議。

3.如果房東拒絕按照租賃合同規定轉租,將被視為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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