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商業銀行評級的重大調整。(2)商業銀行大規模出售資產,提高流動性。(三)外部市場流動性發生重大變化。(4)商業銀行的重要融資渠道即將受到限制或失效。(五)本機構或本機構所在地區發生擠兌。(六)有關機構對資產或抵押物跨境轉讓政策的調整。(七)集團、母行和海外分行的經營狀況或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政治、經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8)集團或母行出現流動性困難。(九)其他可能對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水平和管理狀況產生影響的重大事件。商業銀行應制定流動性風險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並報銀監會備案。摘自《融資擔保法律法規匯編》(補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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