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五條規定,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負責國家安全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研究制定和指導實施國家安全戰略和有關重大方針政策,協調國家安全重大問題和重要工作,推進國家安全法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