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發是人體的壹部分。學校強迫學生理發的行為不僅侵犯了學生的人身權利,還可能侵犯學生的人格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零三條規定,自然人享有身體權。自然人的人身安全和行動自由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他人的身體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