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需要將安全教育培訓納入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培訓投入,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
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重大具體行政行為備案》、《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行政執法案例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