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基礎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汙染。
想了解更多關於噪音擾民的信息,打電話110有用嗎?轉到:/ask/335 f 091616094378 . html?Zd查看更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