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把法官的“官位”放得太高,所以養成了很多湊數、渾水摸魚的壞習慣。比如他進法院的時候是法官,就算幹得再差,做再多的冤假錯案,他還是壹個囂張的法官。進了法院就是書記員。即使妳具備了法官的所有條件,即使妳比法官優秀,妳也永遠只能是那些只是在湊數的法官的仆人。這就是現在的法院系統。針對妳的問題,如果是在審判階段,我建議妳通過向上壹級法院申訴,申請再審來獲得救濟,同時可以向當地紀委、政法委、信訪局等部門舉報。
上一篇:求旅遊公司和旅遊公司關系的案例~!跟旅遊有關的東西~ ~下一篇:請問律師壹個月工資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