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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旅遊公司和旅遊公司關系的案例~!跟旅遊有關的東西~ ~

2005年2月,某旅行社接待了香港某旅行社組織的內地旅遊團。根據合同,旅行團在北京旅遊四天,其中2月11的行程是遊覽長城。旅行社指派了壹名導遊關陪同該團。

未經旅行社同意,關將遊覽長城的日期改為2月14。也就是離開北京的前壹天,還有2月11改為購物。

旅行團成員對這壹改變表示反對,但關說這壹改變是旅行社的安排。沒想到2月13的晚上下起了大雪。2月14日旅遊團去長城時,道路被雪堵住,只好返回。第二天,旅遊團離開北京返回香港後,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書面投訴旅行社委派的導遊未經旅遊者同意擅自改變遊覽行程,違反合同約定,致使旅遊團未能成行。旅行社辯稱變更旅遊行程是導遊的個人行為,與旅行社無關,而導遊關某則辯稱未能遊覽長城是因為大雪封路,屬於不可抗力,根據法律規定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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