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判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253765438元+0.50元;(如果妳指的是1年1月,就是這個。)
4.判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 * *元及社會保險轉移;
6 7 9不會得到支持。8沒必要。因為不會支持,所以不在試用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