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的“普通法”制度,最初的負擔是由投訴方(“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也有證明他或她有合法要求的初步責任。
在美國,民事訴訟通常采取壹系列規則和司法實踐的形式。聯邦法院遵循聯邦民事訴訟規則,州法院遵循自己的州民事訴訟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