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成中文的原文是:
聯邦調查局警告說
根據聯邦法律,任何未經授權復制、發行或公開放映受版權保護的電影作品都可能受到嚴厲的民事或刑事制裁(《美國聯邦法典》第17篇,第501和508條)。美國聯邦調查局負責調查侵犯版權的投訴。
(《美國法典》第17章,第50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