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同法自由原則是意思自治的主要內容和基本表現形式。它起源於中世紀的歐洲,確立於資本主義自由競爭時期。自20世紀以來,這壹原則受到了限制。從法律實證主義、實踐功能和理論基礎等角度,通過對契約自由原則的局限性分析,得出結論:契約自由原則並不局限於消極的基本原則,而是作為壹項固定的原則更具有社會適應性和現代化的需要。基於這壹問題,希望能為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提供理論支持。
(關鍵詞)
契約自由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
格式合同
附隨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