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既然是調解,當然是做雙方的思想工作,盡量讓雙方讓步,達成和解,化解矛盾糾紛。這就是調解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