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張與印刷廠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但是免責條款是無效的,因為它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這個勞動合同是部分無效的。
3.張因工作原因在工作中受到人身傷害,屬於工傷,屬於勞動爭議。他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在這種情況下,應當進行工傷認定和傷殘鑒定,根據鑒定結果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浙江律師事務所胡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