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進壹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投機風險的通知》。1.明確虛擬貨幣及相關經營活動的本質屬性。
(2)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法定貨幣和虛擬貨幣兌換業務、虛擬貨幣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均被嚴格禁止,非法出售代幣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被堅決依法取締。開展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