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取保候審後移送審查起訴通知書是什麽意思?

取保候審後移送審查起訴通知書是什麽意思?

法律解析:取保候審後的移送審查起訴通知書,是指告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經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起訴,不起訴或者依法撤銷案件的訴訟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壹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簡易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內作出決定,可能判處壹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變更管轄的,審查起訴期限從變更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

  • 上一篇:請問,清朝皇帝是否完全無視法律?淩駕於法律之上,不受任何約束?
  • 下一篇:人民檢察院信訪工作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