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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取保候審的法律規定

法律解析: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它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以保證其隨叫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處理。取保候審的條件是:(1)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實行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3、確有必要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懷孕、哺乳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4.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壹審、二審期限內不能辦結,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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