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馬來西亞簽證服務中心,隸屬於馬來西亞政府外事辦公室。是具有馬來西亞法人資格的出入境機構,專業從事各類國外簽證代理和咨詢服務。主要承辦國內外機關、機構、企業因公出國簽證和國內公民因私出國簽證。對授權辦理簽證業務的國內機構提供專業指導的國家機關,在特殊情況下有權與有關使領館就簽證進行外交交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條。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申請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想去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公民也需要獲得簽證或其他入境許可。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以海員身份出境或者入境並在外國船舶上工作的中國公民,應當依法申請船員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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