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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香港或者去荷蘭學法律。

不管是去香港還是去荷蘭讀法學學士,如果回國就業,就沒必要讀了。除非妳上博士階段,拿到博士學位,否則回國後在高校教書或者做研究,都很難找到工作。香港法和荷蘭法不是壹個法律體系,在法制觀念上有很多差異,所以不能通過國內的部門考試,拿律師證,從事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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