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大常委會監督法》規定,NPC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委托下壹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有關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受委托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將檢查情況書面報送上壹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系統運行的可行性
制度的建立要考慮社會和人為因素的影響;需要考慮對不適合新制度運行的管理制度和方法進行改革的可行性,實施各種有利於新制度運行的建議的可行性,人員的適應性以及法律上的可行性(如保密、復制和轉讓的限制)。另外,新制度對各方面的影響也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