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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租賃數量要求

法律分析:群租的定義不是按人數計算,而是按人均面積計算。通常壹居室不超過三人,兩居室不超過五人,三居室不超過七人。人均面積不足10平方米的,屬於群租房。群租是指改變房屋的結構和平面布局,把房間分成幾個小房間,分別按房間或床位出租。

法律依據:《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

第八條出租房屋,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出租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廚房、衛生間、陽臺、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

第十條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承重結構或者拆除、改裝室內設施,不得損害其他所有權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承租人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房屋及設施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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