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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公司更改離職原因領取失業救濟金是否涉及法律責任?

法律主觀性:

因個人原因離職的工人無權享受失業福利。只有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員工非自願終止雇傭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解除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法律客觀性: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從失業保險基金領取失業保險金: (壹)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壹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登記失業並有求職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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