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C代表的四項權利是選舉權、提案權、審議權和質詢權。質詢權是指擁有質詢權的人(如議員、人大代表)向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職人員提出問題、要求回答的權利,是國家代表機關對國家行政機關進行監督的壹種形式。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三條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期間,NPC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或者國務院提出質詢案。受質詢的機關必須負責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