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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停車位最新規定

1.

產權車位開發商擁有的地下車位可用於出售、出租或贈與,產權期限為70年。根據《物權法》第壹百四十二條規定,建設用地所有權人建造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所有權屬於建設用地所有權人,但有相反證據的除外。

2.

池式停車位(1)根據《物權法》規定,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首先滿足業主的需求。(2)根據國家法律或地方政府規定應免費交付給業主的,小區規劃中已明確車庫作為公共配套設施的功能,開發商建設車庫,占用道路或其他業主所有的場地,是開發商的法定義務。

3.

人防車位國家人防工程建設的車位屬於人防車位。根據《物權法》和《人防法》中“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投資者享有使用年限不超過20年的人防車位使用權,戰時可用於出租和無條件征用。地下車位有必要買嗎?以上三類車位中不需要購買共享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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