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法規對違法企業法人作出的行政處罰。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被吊銷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完成並辦理工商註銷登記後,企業法人消滅。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被吊銷後,在清算程序終結被工商部門註銷前,該單位仍以其自有財產承擔民事責任;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自行籌集註冊資本,掛靠上級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未實際投入自有資金),只要自有資金與註冊資本相符,且所籌集的註冊資本符合法律規定,符合企業法人設立的其他條件,即視為具有法人資格,以其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