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蹤四年;
2.由於壹次事故,他已經兩年下落不明了。
3.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自然人無法生存的。
被宣告死亡的,以人民法院判決宣告死亡的日期為死亡日期;因下落不明的事故被宣告死亡的,以事故發生之日為死亡之日。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十六條規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死亡:
(壹)下落不明滿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滿兩年的。
自然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自然人無法生存的,申請宣告死亡不受兩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