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
2.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3.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不能拍賣、變賣,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不同意接受清償債務的,不能對該財產采取其他執行措施。
4.被執行人提供擔保,申請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或者凍結的。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