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規定,故意破壞公共電力設施,停止供電,是犯罪行為。這種行為可能導致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如果被認定具有故意或惡意目的並造成嚴重後果,責任人將面臨相應的刑事處罰。出現這種情況,建議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並提供相關證據支持調查,追究責任。同時,還需要計算停電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在索賠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