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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欠我6萬元,我已起訴至法院保全被告店鋪財產。如果判決,是否會強制執行商鋪拍賣?

如果被告拒不執行生效判決,法院有權強制拍賣被告店鋪。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人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產交有關單位拍賣或者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應當交由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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