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職工在法定休息日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定休息日工作時間的倍數向職工支付加班工資,並給予職工相當於工作時間的固定休假(替代休假)。
由於公司政策和勞動合同條款的不同,假期(替代假期)的具體安排和支付方式可能會有所不同。壹些公司可能會給員工每小時壹次的休息時間,員工可以在其他時間利用這些休息時間。在其他公司,計劃休假(替代休假)可能會添加到員工的年假或帶薪休假中,員工將自行安排休假時間。
計劃休假(替代休假)是保障員工合理休息權益的制度,旨在保證員工在長時間工作後能有足夠的休息時間,維護員工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