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很多私立大學的法律和科學學院接受外國學生,但他們通常在日本學習法律。在日本留學法律,然後去法律科學技術學院,是極其罕見的。中國公立大學不壹定接受,但也不壹定。
2.法律科學與技術學院不同於法律研究系,它類似於國內的法律碩士課程。
3.日本新司法考試制度需要了解。之前研究了壹些天,現在壹點印象都沒有了。何老師可能有壹篇關於日本司法考試制度的文章。
4.關鍵是畢業後再考慮。不參加司法考試回國也沒用,還要在日本參加資格考試。總之不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