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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誤判怎麽辦?

法律分析:壹審時,如果妳認為法院有錯誤,可以上訴。二審中,認為法院確有錯誤的,可以啟動審判監督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上訴。

第二百零壹條當事人提供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中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查證屬實的,應當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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