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戀愛進入婚姻的人,可能都希望能長久的在壹起。但是進入婚姻生活的是各種生活瑣事,柴米油鹽醬醋茶等等。可能會因為雙方意見不合,處理方式不同等原因產生各種矛盾。如果矛盾多,夫妻雙方可能都想離婚。
離婚壹定會分配夫妻雙方現有的財產,孩子等等。如果兩個人不能就私下協商的條款達成壹致,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壹般來說,如果夫妻雙方都去法院起訴離婚,大部分是無法再和好的。
但是,如果夫妻離婚的原因不是原則問題,兩個人之間還有愛,那麽我認為,經過離婚冷靜期法院的勸說和冷靜思考,即使我們去法院起訴離婚,也是有可能和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