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根據2021 1實施的《民法》第788條。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實施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合同。
第794條
勘察設計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提交有關基礎資料和概算的期限、質量要求、費用及其他合作條件等條款。
第795條
施工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工程範圍、工期、中間工程的起止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設備供應責任、撥款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期限、相互配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