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事件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比如出生、死亡、自燃等等。
3.法律行為是由人的意誌決定的。比如我們簽訂合同、立遺囑的行為,都是法律行為。
4.所以法律事實是由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構成的,二者的區別在於是否有人的意識參與。有些人的意識是法律行為,沒有什麽是法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