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法案由兩部分組成。壹個是和平安全法制完善法案,由自衛隊法、武力攻擊法、周邊事態法、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PKO)合作法等10個修正案組成。另壹個是國際和平支援法案,允許外國軍隊隨時提供後方支援以應對國際爭端的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