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壹下妳的說法,妳認為物業管理費不應該漲,妳對物業管理服務不滿意,所以妳拒絕交物業管理費。用這個理由來辯解是不夠的。如果打官司,很可能被強制交物業費:1。萬科是他在物業管理行業的老牌知名企業,有社會影響力和知名度。他處理這類問題很有經驗,普通小業主不是他的對手;2.只要物業費增加程序合法,經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批準,並報政府備案,本質上就是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變更,每個小業主都有按照新標準繳納的義務,業主大會的決定對全體業主都有約束力;3.業主大會不要求全體業主出席。只要半數以上業主出席並通過,就認為萬科召集的業主大會在法律上是合法的。所以物業管理費還是要交的。畢竟錢不多。如果對他們的服務質量不滿意,可以投訴,向政府相關部門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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