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實踐教學和實訓:開設案例分析、模擬審判等課程,讓學生通過實際操作學習和運用法律知識,提高實際操作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加強與高校法學研究教育的合作交流:建立協同培養機制,加強立法、執法、司法、法律服務等領域法治人才培養,提高基層、青年和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水平。
3.完善培養機制和評價機制:註重完善培養機制,保證實踐教學和合作交流的有效實施,同時完善法治下的人才評價和考核機制,保證培養質量的可衡量性和可持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