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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從書上立遺囑才具有具體的法律效力

法律解析:自擬遺囑符合以下條件的有效:(1)遺囑內容必須由立遺囑人書寫並簽名;(2)立遺囑人必須親自用鋼筆書寫遺囑全文;(3)必須註明年、月、日,三項缺壹不可;(4)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的能力;(5)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6)遺囑不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七)遺囑處分的財產為立遺囑人的個人財產;(8)遺囑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三十四條自擬遺囑應當由遺囑人簽名,並註明年、月、日。

第壹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達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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