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全文於2015年8月29日通過,自201165438年10月29日起施行。新刑法第九修正案再次減少了9個死刑罪名,在後刑法中減少了46個死刑罪名。修改後的罪名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恐怖活動罪、危險駕駛罪)、危害社會管理秩序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國家機關秩序罪、盜竊罪、侮辱屍體罪、擾亂法庭秩序罪等。),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涉及侵犯公民信息罪)、侵犯財產罪(搶劫罪)、貪汙賄賂罪(貪汙賄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