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獎銷售,是指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附帶向購買者提供商品、貨幣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包括獎勵所有購買者的獎金銷售和獎勵壹些購買者的彩票銷售。(註:見國家工商總局:《關於禁止有獎銷售活動中不正當競爭的若幹規定》第二條。有獎銷售彩票的問題在實踐中也很突出,但本文不打算在這裏討論。)
實踐中的贈品銷售有兩種形式:壹種是同類商品的贈品,比如買壹塊同等價值的肥皂;二是不同種類商品的加成,比如買手機送尋呼機。
2.合同中的附隨義務受合同法調整。
3.壹般來說,不涉及不正當競爭時,壹般適用合同法來調整這種法律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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