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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或被脅迫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否有效?

法律主觀性:

因欺詐而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人有權撤銷該行為。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和維護交易安全的需要,為了盡快確定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應當及時行使撤銷權,弄虛作假簽訂合同的,應當在壹年內申請撤銷。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撤銷權消滅: (壹)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壹年內,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未行使撤銷權的;(二)當事人受到脅迫,自脅迫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三)當事人在知道撤銷原因後,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明確放棄撤銷權。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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