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用人單位或法定用人單位根據法律、行業規定或與勞動者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大陸情況
發工資的那壹天,叫發薪日。根據每個公司和員工簽訂的合同,是不壹樣的。當月工資壹般隔月發放,包括3號、5號、7號、10、15等。工資受法律保障。15天到期後未支付工資的,稱為欠薪,員工可以依據《勞動法》等相關法律向用人單位追償。
工資可分為基本工資、提成、績效和額外津貼等。基本工資是每個月固定的數額。傭金由旅行社的銷售人員、業務員、房產中介、導遊根據各自員工的營業額來賺取。績效是公司員工的產出量。
津貼,包括高溫津貼、夜班津貼、交通津貼、房租津貼、電話津貼、餐費津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