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能向法院繳納保證金或提供抵押物,可以向法院申請解凍;
2.債務人還清款項的,法院予以解凍;
3.如果查封期限屆滿,法院沒有續封,則查封期限屆滿,自然解凍。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三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四)債務已經清償;
解除登記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